Ⅰ 类:存在严重酶缺乏,酶活力不到正常值的 10%,如先天性非球形红细胞溶血性贫血以及严重的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甚至未发生感染或未使用药物时也会发生终身溶血。通常在新生儿期首次发现贫血和黄疸,高胆红素血症通常非常严重以至于需要换血治疗。
Ⅱ类:存在严重酶缺乏,如地中海型 G6PD 缺乏症,但通常仅间歇性发生,由感染、药物或化学制品诱发的急性溶血。
Ⅲ 类:中度酶缺乏,活力为正常水平的 10%~60%,如 G6PD A-,通常间歇性发作,由感染、药物或化学制品诱发的急性溶血。
Ⅳ 类:无酶缺乏也无溶血(无临床意义)。
Ⅴ 类:酶活性升高(无临床意义)。
某些感染:比如沙门氏菌、大肠杆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立克次体以及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肝炎患者肝脏受损后不能正常处理胆红素,会导致血清胆红素显著升高。
某些药物:如磺胺类抗生素,治疗疟疾的药物如伯氨喹,呋喃妥因和龙胆紫(紫药水)等。
某些食物:如蚕豆和苦瓜。特别注意的是母亲进食蚕豆后接受母乳喂养的 G6PD 缺乏症婴儿也可能发生蚕豆病。
化学制品:包括萘(樟脑球)、苯胺染料以及用于染发和纹身的指甲花成分。
某些疾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可能会诱发 G6PD 缺乏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