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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描述似早孕反应。
妊娠呕吐多数出现在怀孕早期,属于早孕反应中的一种,发生率约 50%~90%。在怀孕停经后 6 周左右开始出现,多在怀孕停经 12 周左右自行消失,也有少数贯穿整个孕期。
孕妇妊娠 5~10 周出现频繁的恶心呕吐,严重影响进食,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呕吐,孕妇体重减轻超过怀孕前体重的 5%,严重脱水、乏力等需要住院治疗,称为妊娠剧吐。
妊娠剧吐时可出现脱水,低钾血症,低钠血症,代谢性酸中毒,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甚至急性肾衰竭,甲状腺功能亢进,Wernicke 综合征,凝血功能障碍(如鼻出血、骨膜下出血,甚至视网膜出血)等。经过治疗后,多数孕妇病情好转可以继续妊娠,若出现一些危及孕妇生命的情况,则需考虑终止妊娠。
既往有
胃炎、幽门螺杆菌感染的女性比无感染者确实更容易出现妊娠剧吐。
妊娠剧吐若无法进食,吃了也吐,不吃也吐,生命所需的营养物质如糖类、蛋白质、脂肪等必须要通过静脉补充,同时静脉输液也可以补充丢失的水分、维生素、电解质等。
您可以医院化验尿常规了解是否伴有尿酮体,必要时需输液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