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美扶
通用名:伊曲康唑胶囊
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妇科: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皮肤科/眼科: 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系统性真菌感染 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药品包装用铝箔与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复合包装, 每盒4粒×1板 7粒×1板 7粒×2板。
口服: 伊曲康唑不溶于水,餐前服用效果不佳,为达到最佳吸收,用餐后立即给药,胶囊必须整个吞服.(即:用餐后须用含油较大的菜汤将胶囊整个吞服,方可达到最佳治疗效果,并避免餐后大量饮水.) 甲真菌病: 冲击疗法(见下表) 冲击疗法为每日两次,每次两粒胶囊(0.2gbid),连服一周,指甲感染需两个冲击疗程,趾甲感染为三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之间均被不服药三周间隔开,当全部疗程结束后,从新长出的甲上即可见到明显的疗效. (即:冲击疗法为每日两次,每次两粒胶囊,连服一周,停服三周.指甲感染需两个冲击疗程,趾甲感染需三个冲击疗程.) 连续治疗 每日两粒(0.2g o.d.),共服三个月. 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比血浆慢,因此,对皮肤感染来说,停药后2-4周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对甲真菌病来说在停药后6-9个月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系统性真菌病:(根据不同感染选择不同的剂量用法)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持续用药超过 1 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本品主要成份为伊曲康唑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0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