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平 (注射用美罗培南)

处方药
美平 (注射用美罗培南)

西林瓶包装。 0.25g/瓶:10瓶/盒。 0.5g/瓶:1瓶/盒;10瓶/盒。
暂无价格

药品名称

商品名:美平

通用名:注射用美罗培南

功能主治

美罗培南适用于成人和儿童由单一或多种对美罗培南敏感的细菌引起的感染:肺炎(包括院内获得性肺炎)、尿路感染、妇科感染(如子宫内膜炎和盆腔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脑膜炎、败血症。 经验性治疗,对成人粒细胞减少症伴发热患者,可单独应用本品或联合抗病毒药或抗真菌药使用。 美罗培南单用或与其它抗微生物制剂联合使用可用于治疗多重感染。 对于中性粒细胞减少或原发性、继发性免疫缺陷的婴儿患者,目前尚无本品的使用经验。

规格

西林瓶包装。 0.25g/瓶:10瓶/盒。 0.5g/瓶:1瓶/盒;10瓶/盒。

用法用量

1. 用法: 美罗培南静脉推注的时间应大于5分钟,静脉滴注时间大于15~30分钟。美罗培南推注时,应使用无菌注射用水配制(每5ml含250mg本品),浓度约50mg/ml。 美罗培南可使用下列输液溶解:0.9%氯化钠溶液、5%或者10%葡萄糖溶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2. 用量: 成人:给药剂量和时间间隔应根据感染类型、严重程度及病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推荐日剂量如下: 肺炎、尿路感染、妇科感染(如子宫内膜炎)、皮肤或软组织感染,每8小时给药一次,每次500mg,静脉滴注。 院内获得性肺炎、腹膜炎、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的合并感染、败血症的治疗,每8小时给药一次,每次1g,静脉滴注。 脑膜炎患者推荐每8小时给药一次,每次2g。静脉滴注。 肾功能不全成人的剂量调整: 肌酐清除率<51 ml/min病人按下面的规定减少剂量。 注意: 配制好静脉点滴注射液后应立即使用,建议在15~30分钟之内完成给药。使用前,先将溶液振荡摇匀。如有特殊情况需放置,仅能用生理盐水溶解,室温下应于6小时内使用(本药溶液不可冷冻)。

禁忌

对本品成份及其它碳青霉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使用丙戊酸的病人禁用。

注意事项

1. 一般注意事项 对碳青霉烯类、青霉素类或其他内酰胺类抗生素具有既往过敏史的患者则也可能对美罗培南出现过敏反应。本品与所有内酰胺类抗生素同样,极少报告出现过敏反应(但严重时可致死)。因此,在使用本药前,应详细询问病人过去对β-内酰胺类的抗菌索的过敏史。若对本药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作相应处理。 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参考“用法用量”、“药代动力学”。 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加重肝功能障碍。 老年患者,参考“老年用药”。 进食不良的患者或非经口营养的患者、全身状况不良的患者,有可能引起维生素 K 缺乏症状。 有癫痫史或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患者,发生惊厥、意识水平下降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可能性增加。 给药后第 3~5 天应特别注意观察皮疹等不良反应。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改用其它药物等适当措施。连续给药时,也应随时观察不良反应。 使用本药前未能确定细菌敏感性时,应在给药开始后第三天确定其对本药是否敏感,然后判断使用本药是否适当。当细菌对本药不敏感时,应立即改用其它药物。 根据病人情况,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未确定病原菌便开始使用本药时,若数日内病情未见好转,应采取改用其它药物等适当措施。连续给药时,也应随时观察症状好转情况,不得随意长期给药。 根据病人情况需连续给药 7 天以上时,应明确长期给药的理由,并密切观察是否有皮疹及肝功能异常等不良反应,使用本药不得随意连续给药。 因有时会出现 AST(GOT)、ALT(GPT)升高,连续给药一周以上时,应进行肝功能检查。对有肝脏疾病的患者,应注意监测转氨酶和胆红素水平。 对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进行治疗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仅对伴有发热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使用本药。 观察到嗜中性粒细胞计数、发热恢复后,应考虑停止给药。 如能确认为肿瘤性发热•药物热等非感染性发热时,应迅速停止给药。 化脓性脑膜炎的患者,因疾病本身的过程以及药物容易透过血脑屏障,容易发生惊厥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2. 对实验室检查值的影响 除用试纸检查外,对用班氏试剂、斐林溶液、屎糖试药丸做的尿糖检查,有时出现假阳性,应注意。 直接库姆斯试验有时呈阳性,应注意。 有时尿胆素原检查呈假阳性,应注意。

成分

化学名称:(-)-(4R,5S,6S)-3-[(3S,5S)-5-(二甲胺基甲酰基)-3-吡咯烷]硫-6-[(1R)-1-羟乙基]-4-甲基-7-氧-1-氮杂双环[3、2、0]庚-2-烯-2-羧酸三水合物。 分子式:C17H25N3O5S•3H2O 分子量:437.51 辅料:无水碳酸钠

生产厂商

Sumitomo Dainippon Pharma Co.,Ltd.

批准文号

分包装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40170(0.25g/瓶); 国药准字J20140169(0.5g/瓶) 小包装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H20140705(0.25g/瓶); H20140702(0.5g/瓶) 大包装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H20140704(0.25g/瓶); H20140703(0.5g/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