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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妇幼保健所

未定级

一、单位概况: 宿城区妇幼保健所成立于2010年9月,现有编制3人,在岗专业技术人员8人,其中执业医师一名,执业护士3名。妇幼保健所承担着宿城区2/3人口的妇女儿童的各项保健任务,肩负着保护妇女劳动力和提高未来劳动力素质的双重使命,是立足现在,面向未来的事业。在主管局领导下,妇幼保健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 “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面向群体,面向基层”的妇幼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宿城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保健服务。2013年3月获宿城区“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二、服务宗旨: 为宿城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保健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指导全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的开展,以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为目的,在卫生局领导和市妇幼保健院的业务指导下,开展保健、指导和宣传工作。 三、业务范围: (一)妇女保健:1、实行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的死亡率。2、做好男女婚前医学检查,做好婚前卫生保健指导和卫生咨询工作。3、积极防治妇女常见病、多见病,做好女工保健工作。4、做好妇女生殖保健工作。 (二)儿童保健:1、做好7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工作。2、做好儿童常见病、多见病的诊治工作。3、做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保教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证的办理。 四、职责范围: 1、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及生殖健康发展规划。2、定期组织调研,了解妇女、儿童健康的基本情况,制定相应干预措施,为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3、开展妇女、儿童保健相关的科研工作,组织制定技术服务规范、工作常规。4、培训基层妇幼卫生人员。5、负责本区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的业务咨询和指导,组织实施监测和质量评估。6、开展并完善妇幼卫生监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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