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放射性皮炎:皮肤发红、水肿、颜色改变、毛发脱落、皮肤脱屑。根据其严重程度又可以分为:
轻度皮炎:表现为轻度的红斑,按压红斑可变白,有干性皮肤脱屑,往往伴随着瘙痒和毛发脱落。轻度皮炎通常在开始放疗后数日到数周内出现,症状可能在 1 个月内消退。
中度皮炎:表现为疼痛,皮肤发紧,红斑和水肿,表皮局部脱失,湿性皮肤脱屑(常局限于皮肤皱褶处),大疱,大疱可能会破裂或感染。中度皮炎常在放疗结束后 1~2 周最为严重。
重度皮炎:在除皮肤皱褶外的部位出现融合性湿性皮肤脱屑,可能进一步发展为皮肤全层坏死和溃疡,有发生感染的风险,常伴严重疼痛。
放射性灼伤:放射性灼伤可在接受辐射后数周 ~ 数年发生,它往往是随着射线剂量的增多而更易发生和更严重,可引起剧烈疼痛。
放疗回忆反应:是一种局限于既往辐射部位的急性炎症,常由化疗药物或其他药物引发,主要表现为轻微皮疹、干性皮肤脱屑、瘙痒、肿胀、溃疡等,通常在停药后的 1~2 周内消失。
慢性放射性皮炎:通常在辐射后数月 ~ 数年才表现出来,主要表现为真皮纤维化、皮肤色素改变、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
皮肤全层坏死和溃疡。
继发感染、败血症,甚至导致死亡。
严重疼痛。
纤维化。纤维化不只发生在皮肤,还可出现在肺、胃肠道、泌尿道、生殖器官、肌肉等部位,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甚至导致死亡。
颈前区、四肢、胸部、腹部及面部的皮肤。
乳房重塑和植入术后,乳房部位的皮肤也更容易发生重度放射性皮炎,因为乳房重塑后皮肤无法散热,更容易在放疗中受损。
有结缔组织病的患者。
接受过蒽环类药物、紫杉烷类药物、EGFR 抑制剂(如,厄洛替尼)等抗癌药物的患者。
年龄较大的患者。
女性患者。
肥胖患者。
日光暴露多的患者。
吸烟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