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医生医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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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一种特殊的心理现象,当受害者遭受到不良对待或预期会对自己施以暴行后,对于加害者产生了特殊的情感,这种情感不是仇恨、愤怒、讨厌等负面情绪,反而是认同、体恤、怜悯等正向情感。受害者认同加害者的观念,产生一定程度的依赖和信任,往往会反过来协助加害者,令常人难以理解。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干预,多采用认知行为疗法,以尝试改变受害者的错误观念,避免错误的封闭的思考,让受害者与外界保持更多的联系,避免深陷在不正常的情绪中无法自拔。
典型的非常罕见,目前尚无相关数据[1],主要是因为受害者和加害者的人格特质、案例事件差异、社会影响等都会影响整个事件发展,难有比较明确的界限,较为典型的是河南洛阳李浩案。
精神科、心理科。
不同受害者的表现略有差异,多数受害者会出现以下症状:
目前认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一种介于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的状态,形成原因没有定论,这里介绍两种主要的理论模型。
七因素模型[2]
七因素模型认为,以下七个因素会造成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四因素模型[3]
四因素模型认为,以下四个因素会造成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任何人都有可能遭受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单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具有以下因素的人可能更容易患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确诊,通常都伴随着刑事案件,介于犯罪心理学和心理学,一般都需要专业的犯罪心理学方面人员介入,且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共同研究,普通人很难鉴别。一般认为,符合以下特定条件,且受害者情感因此发生巨大转变,可能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征[6]。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普通人很难鉴别,也不属于常见的异常心理,所以治疗个体差异比较大,要结合受害者的具体症状和个人特质,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以下介绍的治疗方式,仅供了解。
部分研究人员认为[7],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与创伤后应激障碍比较相似,可以使用些镇静类药物,如地西泮,让受害者冷静下来,但是这种方式存在争议,因为药物并不能改变受害者的错误认知。
如果受害者的症状符合前面 5 点(详见: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有哪些常见表现?),且整个经历过程也符合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经典模式(详见: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原因是什么?),最适合的治疗方式是行为认知疗法。
行为认知疗法的原理是,尝试改变受害者原先的错误观点,用客观事实依据,重新建立起正确的认知方式。例如,告知受害者,加害者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为社会和法理所不容。无论加害者犯罪的原因有多么可怜和悲惨,也不能因此合理化犯罪行为。加害者给予的小恩小惠,也不是处于善意,而是为了增加谈判的筹码。引导受害者摒弃原先错误的认知,重新思考,同时让他们保持与外界的充分联系,获取更多的客观信息,避免深陷泥足。
实际上,能帮助到受害者的非常有限,更多的还是要依靠专业的心理治疗。
若受害者在被解救前饮食状况不佳,甚至身体健康受到影响,可适当补充营养,多食用肉、蛋、奶等优质蛋白食物,多吃瓜果蔬菜。
平常可以多与受害者交流,避免受害者自己钻牛角尖,争取让受害者客观认识过往发生的事情,短期内实在无法转变思想,或是接受不同于过往的信息,可以尝试培养受害者兴趣爱好,转移注意力。
当受害者开始接受心理治疗后,需要定期到医院复查,家属可陪同到医院。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