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昌燕新生儿科副主任医师

李晓明眼底副主任医师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26日
最后修订时间 2022年06月30日
丁香医生审稿专业委员会同行评议通过就是针对新生儿眼部病变采取的一系列眼科的检查措施。
英文名称:Screening for neonates’eye disease.
别名:无。
就诊科室:眼科、儿科、新生儿科。
新生儿眼病是新生儿期各种眼部疾病的总称,常见病变有先天性白内障、视网膜出血、产伤性眼疾病、先天性青光眼、先天性发育异常等,如果不及时诊治,可能会导致失明,因此新生儿眼病筛查是早期发现眼部疾病的重要措施。
早期发现干扰视觉功能正常发育的因素,发现常见新生儿致盲眼病,如早产儿视网膜病、视网膜出血、先天性白内障等,并给予早期干预,从源头减少可以避免的盲和视力损伤的发生率。
初筛:健康儿童应当在生后 28~30 天进行首次眼病筛查,具有眼病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应当在出生后尽早检查。
有条件的筛查机构可以在正常新生儿出生 1 周以内完成初次筛查,漏筛者在 42 天回访时完成初次筛查。
出生体重 < 2000 g 的早产儿或出生体重儿 < 2500 g 的新生儿,应当在生后 4~6 周或矫正胎龄 32 周时进行首次眼底病变筛查。
复筛:初次筛查不能确诊的可疑病例、高危新生儿(早产儿、足月小样儿、新生儿监护室内的孩子)、有先天性眼病家族史、初次筛查已经确诊但需要观察者(如泪囊炎、视网膜出血等),以及其它医生认为需要复查的新生儿。筛查时间和频次依据病情而定。
通过眼睛观察检查眼睑、眼球外观,用手电筒检查瞳孔及对光反射,采用直接检影镜检查判断视网膜反光正常与否,散瞳后用直接或双目间接检眼镜检查眼底,或者通过 RetCam3 新生儿眼底广域成像系统检查眼底。
包括外眼检查、对光刺激反应、瞳孔对光反射、瞳孔红光反射、屈光间质、眼底检查。
筛查前无需特殊准备,注意让宝宝充分休息,尽量在宝宝身体健康的情况下进行筛查,减少宝宝抵触情绪,筛查后注意观察宝宝眼睛有无异常表现,一般情况下筛查不会对宝宝产生损伤和影响。
初次筛查后诊断明确的病例应及时进行有效干预,复杂病例和需要手术治疗的患儿需及时转入专业眼科治疗;对可疑病例及通过复筛仍不能确诊的病例,择期进行针对性复查;对于有新生儿眼病高危因素(比如高浓度氧气吸入的低出生体重儿),即使当时检查没有明显异常,也要积极进行随访。
新生儿眼病筛查结果只能说明宝宝筛查当时的眼睛情况,并不意味着宝宝在以后的生长发育过程中不会出现眼病问题,有很多眼病是后天获得的,因此即使初次筛查通过也要带宝宝定期进行眼保健检查,一般每 3~6 个月检查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