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睡
就诊科室:精神心理科
词条作者
丁香医生医学团队

丁香医生医学团队

审核专家
周晓波

周晓波精神科主治医师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04日

最后修订时间 2023年08月11日

症状表现
缓解方式
就诊判断
潜在疾病
丁香医生审稿专业委员会同行评议通过
症状表现

嗜睡是指什么?

在医学上,「嗜睡」的症状,大致可分为两类:

  • 意识障碍: 嗜睡(somnolence)是程度最轻的意识障碍,是一种病理性嗜睡,患者陷入持续的睡眠状态,可被唤醒,并能正确回答和做出各种反应,但当刺激去除后很快又再入睡。
    意识障碍是中枢神经系统受损的结果,任何累及脑干或双侧大脑皮层的病变,均可能引起意识障碍。当出现这种「嗜睡」症状时,多提示是一些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或全身性疾病,基本是住院且告病重的情况。

  • 睡眠障碍: 嗜睡(sleepiness)指在一天中主要的清醒阶段无法保持清醒和警觉,产生无法抑制的睡眠需求或无意中陷入睡眠。

有时,大众也会使用如容易出现「打呵欠」、「乏力」、「疲劳」、「没精神」、「犯困」、「困乏」等词语来描述嗜睡的症状。这些症状听上去不同,但都有可能事实上是嗜睡的表现。也是本专题主要描述的内容。

嗜睡为什么会发生?

目前,人类对嗜睡的具体机制认识依然不足,不同原因的嗜睡有着不同的机制,在同一个人身上可能有不止一种原因参与其中。下文「潜在疾病」一节将展开论述。

嗜睡更容易发生在久坐、无聊和感到单调乏味(例如在平直的公路上开车)的情况下。

嗜睡怎么分类?

第 3 版国际睡眠障碍分类(ICSD-3)将「日间过度嗜睡」(excessive daytime sleepiness)定义为无法在日间主要清醒期间保持清醒,并且几乎每天都会在无意间或在不适当的时候睡觉,持续至少 3 个月。

不同患者嗜睡的严重程度不同,一些患者每天睡眠总量大幅高于常人;一些患者的困倦可以通过中途小睡暂时缓解,但不久再次感到困倦。在表达能力不好的幼儿身上,嗜睡可能表现为过长的夜间睡眠或频繁在白天打盹。

嗜睡怎么区分严重程度?

在嗜睡程度的量化上,可通过 Epworth 嗜睡量表进行嗜睡程度的主观性的评估。该量表评估 8 种情况下的困倦情况:

  • 静坐阅读时
  • 看电视时
  • 公共场合安静坐着时
  • 坐车持续超过 1 小时后(非驾驶汽车)
  • 下午躺下休息时
  • 坐着与人聊天时
  • 午餐(未饮酒)后静坐时
  • 开车中遇到交通问题而停下数分钟时

每个项目评 0~3 分,分别对应不会打瞌睡打瞌睡可能性小打瞌睡可能性中等很可能打瞌睡

Epworth 嗜睡量表分数越高,则说明嗜睡程度越高。在健康成人中,平均约为 6 分;总分数大于 10 分,即为过度嗜睡;在发作性睡病和特发性嗜睡症患者中,平均大于等于 16 分。

嗜睡是抑郁的表现吗?

部分人的嗜睡与抑郁有关,如非典型抑郁的患者往往每天至少睡眠 10 小时,或比不抑郁时期通常的睡眠时间至少多 2 小时。有抑郁症状的其他精神疾病,如双相障碍 II 型与季节性情感障碍,也可导致嗜睡。

所以出现「嗜睡」情况时,需要由专业的精神心理科、睡眠医学中心的医生来评估原因。

如果你患有精神疾病导致的嗜睡,在缓解症状的同时,你可以通过冥想、运动等生活方式来改善情绪,或是借助心理咨询走出情绪困境。如果你身边有人患有精神疾病导致的嗜睡,请给予他们理解与关爱。

嗜睡有什么不良影响?

嗜睡是交通事故的常见原因。若自述在驾驶期间打瞌睡,则个体发生机动车碰撞事故的相对危险度增至 2.5 倍。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平直的公路越来越多,而嗜睡恰恰容易发生在与平直的公路上开车的时候。哪怕 3 秒的瞌睡,对于一辆 100 km/h 行驶的机动车也会开出 83 米的距离,非常容易导致事故。

嗜睡可以导致工作与学习出现失误。在困倦的情况下,更可能在工作中因疲乏出差错、情绪失控,以及开会时睡着;对于医护人员,嗜睡导致发生医疗职业暴露的概率增加。

嗜睡还会影响生活质量。生活中,不合时宜的困倦和小睡可能成为尴尬的源头;工作期间睡觉或因瞌睡影响效率可能遭到同事不满;在家中,无意间睡着可能会导致怨气;一些睡眠障碍患者的嗜睡可能被误解为不积极、拒绝或回避的表现。

嗜睡是怀孕的前兆吗?

有可能。

在怀孕的前三个月,孕妇的血容量和孕激素水平会增加,会导致孕妇变得很困倦。

同时,由于宝宝体重增加以及情绪焦虑,孕妇也会产生嗜睡的状态。

除此之外,由于怀孕会导致孕妇晚上的睡眠质量下降,使得孕妇在白天变得更加疲惫和嗜睡。

缓解方式

嗜睡怎么缓解?

良好的睡眠卫生对获得充足、优质的睡眠至关重要。对于出现嗜睡状况者,有以下推荐:

  1. 固定时间睡觉和起床

    • 日常生活作息比较稳定的人群,即使是周末或假期,也建议保持稳定的作息时间,这样使人更容易入睡和起床。
  2. 关于小睡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对于平时作息稳定的人群,如果晚上失眠导致睡眠不足,则可以尝试白天不要小睡,特别是在傍晚时分,观察是否能改善夜间睡眠质量,进而缓解白天的嗜睡。
    • 同时,持续约 20 分钟的短暂小睡有助于缓解疲劳和困倦;相对地,小睡 30 分钟以上更可能导致醒来后警觉性和认知能力下降,因此,小睡应限制在 60 分钟以内。对于经常在夜间轮班的人来说,小睡通常是必要的。
  3. 定期锻炼身体

    • 定期运动有助于改善总睡眠时间,提高入睡速度,改善睡眠质量。
  4. 营造良好的睡眠环境

    • 较凉爽的环境可能有助于睡眠。夜晚的光照和噪音会显著影响睡眠质量和时长,对于睡眠受到环境因素困扰者,使用遮光窗(床)帘、眼罩、耳塞等有助于改善睡眠。如果是集体宿舍,可以与同学、老师商讨如何解决问题。
  5. 睡舒适的床

    • 如果觉得枕头、床垫与被子影响了睡眠质量,可以更换更合适的。
  6. 晚上避免吸烟

    • 晚上吸入尼古丁可降低睡眠效率。
  7. 对于作息时间正常的群体,晚上应避免摄入酒精、咖啡因和暴饮暴食

    • 饮酒似乎能加快入睡速度,但酒后可导致睡眠质量降低;
    • 咖啡、茶、可乐与部分奶茶中含咖啡因,而咖啡因有提神作用,可影响睡眠;
    • 暴饮暴食也可影响睡眠质量。
    • 对于夜班人群,咖啡因能减少在工作中的嗜睡,但有影响白天睡眠进而加重工作时嗜睡的风险,因此建议仅用于夜班的前半段时间。
  8. 睡前减少使用电子设备

    • 建议避免在睡前至少 30 分钟内使用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如果夜间醒来,也建议不要使用。这些电子设备的屏幕可导致入睡困难。

需要注意,如果上面这些措施都无法缓解嗜睡,或嗜睡症状加剧,需要及时前往医院就诊,进一步明确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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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判断

嗜睡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前往医院就诊?

嗜睡伴随以下症状和情况时,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

  1. 长期在白天感到嗜睡;

  2. 在日常活动或工作的中途入睡;

  3. 在驾驶或其他危险情况下入睡;

  4. 入睡前或刚醒时出现幻视或幻听;

  5. 出现睡眠瘫痪,即入睡前或刚醒时感到意识清醒但人动弹不得,民间称「鬼压床」;

  6. 出现猝倒,即发笑、兴奋或愤怒时感到全身肌肉无力,通常从面部开始,持续时间短暂。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睡眠医学资源稀缺,睡眠医学中心与经过系统睡眠医学培训的医生可以更专业地对患者进行诊治。因此,若受到睡眠问题持续困扰,建议就诊于专业睡眠医学中心,如果就诊医院没有睡眠医学中心,可就诊于精神心理科。

嗜睡需要做些什么检查?

嗜睡患者依据不同症状,可能需要做如下检查:

  1. 多导睡眠图(PSG): 该检查通过监测睡眠时包括心电图、脑电图、呼吸、血氧饱和度等等在内的生物讯号,分析睡眠质量。当考虑患者有睡眠相关呼吸、运动障碍、中枢性睡眠障碍或睡眠期间癫痫发作,或根据病史和体格检查未能明确失眠原因,可通过多导睡眠图进行评估。

  2. 多次小睡潜伏时间试验(MSLT): 该检查通过记录睡眠潜伏期时间长度与 REM 睡眠(即快动眼睡眠)次数对患者的嗜睡症状进行评估。当考虑患者存在发作性睡病时,需要进行该检查;在其他需要对嗜睡进行客观测量的情况下,该检查可能有帮助。

  3. 家庭睡眠呼吸暂停试验(HSAT): 该检查通过一组在家中监测睡眠过程中心肺活动参数的设备实现。当考虑患者存在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且不存在其他内科疾病时,可开展该检查以协助诊断。

  4. 体动记录: 通过佩戴在非惯用手腕上的运动传感器来获取,通常需持续记录一周或更长时间。从中可以评估患者的总睡眠时间和睡眠质量,补充患者关于睡眠的主观记录。一些科技公司如的可穿戴式设备(手表、手环等)具备这样的功能。

潜在疾病

嗜睡可能是由哪些原因导致的?

导致嗜睡的原因很多,在同一个人身上可能有不止一种原因参与其中。常见原因主要为睡眠障碍。关于睡眠障碍,国际上第 3 版国际睡眠障碍分类(ICSD-3)将其分为七大类:

  1. 睡眠相关呼吸障碍
  2. 中枢性嗜睡障碍
  3. 昼夜节律睡眠-觉醒障碍
  4. 睡眠相关运动障碍
  5. 失眠
  6. 睡眠异态
  7. 暂时无法归类的其他睡眠障碍

其中,前四者均有可能导致患者嗜睡,而睡眠异态通常与嗜睡无关,失眠患者通常难以在日间小睡。以下简要介绍上述与嗜睡原因有关的睡眠障碍的临床特点与诊断。

1. 睡眠相关呼吸障碍(Sleep Related Breathing Disorders)

睡眠相关呼吸障碍指睡眠期间出现的呼吸异常,主要包括: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Obstructive Sleep Apnea Disorders):

患者除了嗜睡,还可表现出疲乏或失眠症状、清醒时存在憋气、倒吸气或窒息、同床伴侣或其他观察者发现患者存在习惯性打鼾、呼吸中断或两者兼有等症状。

对于成年人,通过相关症状,结合多导睡眠图、家庭睡眠呼吸暂停试验中每小时出现 5 次或以上以阻塞性为主的呼吸暂停、低通气或呼吸努力相关微觉醒(RERAs),可以诊断睡眠相关呼吸障碍。

当不存在相关症状,而每小时出现 ≥ 15 次以阻塞性为主的呼吸暂停、低通气或呼吸努力相关微觉醒(RERAs)时,可确诊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无论有无相关症状或共病。儿童的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诊断有别于成人。

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Central Sleep Apnea Syndrome):

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表现为睡眠期间呼吸气流和通气用力反复中断或减弱,可为原发性或继发性。继发性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的发生可能与潮式呼吸、疾病、药物或高海拔导致低氧血症引起的周期性呼吸等相关。

与潮式呼吸相关的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尤为常见,尤其在心力衰竭或脑卒中患者中。患者除了白天过度嗜睡,还可伴有睡眠质量差、失眠、注意力差等症状。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的诊断因类型而异。

睡眠相关低通气障碍(Sleep Related Hypoventilation Disorders):

睡眠相关低通气障碍可由肥胖、先天性中枢性睡眠相关肺泡低通气、迟发性中枢性低通气、特发性肺泡低通气、药物和其他疾病等引起。

患者常抱怨嗜睡,其他症状包括早晨头痛、疲劳、注意力差等。患者睡眠期间动脉二氧化碳分压(PaCO2)异常升高;清醒时,通气不足不一定存在;如果在清醒过程中出现通气不足,那么通气不足将会在患者的睡眠中恶化。

睡眠相关性低氧血症(Sleep Related Hypoxemia Disorder):

指睡眠中存在明显的低氧血症,并被认为是继发于躯体或精神疾病,同时低氧血症的存在不能更好地用另一个睡眠相关的呼吸紊乱进行解释。可由气道或肺实质疾病、胸壁疾病、肺动脉高压、神经或神经肌肉疾病等引起。

2. 中枢嗜睡性疾病(Central Disorders of Hypersomnolence)

中枢嗜睡性疾病包括以日间嗜睡为主诉,并排除了其他睡眠障碍(包括睡眠受干扰或昼夜节律失调)的疾病。

在第 3 版国际睡眠障碍分类(ICSD-3)中,中枢嗜睡性疾病分为 8 大类:

1 型发作性睡病(Narcolepsy Type 1):

由食欲素(下丘脑分泌素)信号缺失导致的一种发作性睡病是一种日间瞌睡伴猝倒、入睡前幻觉及睡眠瘫痪的临床综合征。

依据每天白天难以遏制的困倦或睡眠发作,至少持续 3 个月的症状,结合多次小睡潜伏时间试验(MSLT)显示平均睡眠潜伏期 ≤ 8 分钟且快动眼睡眠 ≥ 2 次或脑脊液食欲素 A 浓度 ≤ 110 pg/mL,可确诊。

2 型发作性睡病(Narcolepsy Type 2):

原因不明的发作性睡病,不伴有猝倒。诊断要求患者每天白天难以遏制的困倦或睡眠发作,至少持续 3 个月且不存在猝倒症状,结合多次小睡潜伏时间试验(MSLT)显示平均睡眠潜伏期 ≤ 8 分钟且 REM 睡眠 ≥ 2 次,脑脊液食欲素A浓度未测量或 > 110 pg/mL,用其他原因不能更好地解释症状,可确诊。

③ 特发性嗜睡症(Idiopathic Hypersomnia):

不明原因导致长期日间嗜睡,总睡眠时间相对健康人往往更长。

依据每天白天难以遏制的困倦或睡眠发作,至少持续 3 个月且不存在猝倒的症状,结合多次小睡潜伏时间试验(MSLT)显示 REM 睡眠 < 2 次,且以下两项至少有一项:多次小睡潜伏时间试验(MSLT)显示平均睡眠潜伏期 ≤ 8 分钟,或 24 小时总睡眠时间 ≥ 660 分钟,用其他原因不能更好地解释症状,可确诊。

克莱恩-莱文综合征(Kleine-Levin Syndrome):

一种罕见的睡眠障碍,表现为反复发作的严重嗜睡,伴随认知和行为紊乱(如意识混乱、现实解体、淡漠、强迫进食和性欲亢进)。症状发作可以持续几天到几周,两次发作会间隔几周或几个月,在不发作时睡眠时长与精神状态正常。

需要注意的是,旧版 ICSD-2 中,克莱恩-莱文综合征是复发性嗜睡症的一种,现 ICSD-3 使用克莱恩-莱文综合征取代复发性嗜睡症的概念,原复发性嗜睡症中区别于克莱恩-莱文综合征的月经期复发性嗜睡现也被归于克莱恩-莱文综合征。

依据既往至少 2 次嗜睡或睡眠时间增加的发作,每次持续 2~35 天,且每 18 个月至少复发 1 次,复发频率通常高于 1 年 1 次,未发病时警觉性、认知功能、行为和情绪正常,发病时至少存在认知功能障碍、知觉改变、厌食或无法抑制欲望(如食欲或性欲亢进)中的一项,用其他原因不能更好地解释症状,可确诊。

疾病引起的嗜睡症(Hypersomnia Due to a Medical Disorder):

由躯体疾病,如帕金森综合征、外伤、脑肿瘤、甲状腺功能减退、肥胖、肝性脑病、多发性硬化、Prader-Willi 综合征等引发的嗜睡。

依据每天白天难以遏制的困倦或睡眠发作至少持续 3 个月,嗜睡是患者的一种重要躯体疾病引起的后果,若实施多次小睡潜伏时间试验(MSLT)则该实验显示平均睡眠潜伏期 ≤ 8 分钟且快动眼睡眠 < 2 次(也可不借助多次小睡潜伏时间试验),用其他原因不能更好地解释症状,可确诊。

药物或物质引起的嗜睡症(Hypersomnia Due to a Medication or Substance):

由长期使用镇静剂、酒精、苯二氮卓类药物、巴比妥类药物,或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戒断等引发的嗜睡。依据每天白天难以遏制的困倦或睡眠发作,当前正在使用或戒断此类药物,且用其他原因不能更好地解释症状,可确诊。

精神疾病相关的嗜睡症(Hypersomnia Associated with a Psychiatric Disorder):

如前述与抑郁相关的嗜睡,或由于转换障碍导致的假性嗜睡。依据每天白天难以遏制的困倦或睡眠发作,白天嗜睡与并发精神障碍有关,且用其他原因不能更好地解释症状,可确诊。

睡眠不足综合征(Insufficient Sleep Syndrome):

又称「慢性睡眠剥夺」,即长期睡眠不足导致的嗜睡。睡眠不足可能由于自己不良的睡眠习惯;可能由于外部因素,如夜班、夜间孩子哭闹或者附近施工的夜间噪音等,也可能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如夜间发作的疼痛、咳嗽影响睡眠质量。

同时具备以下六项可确诊:

  • 每天白天难以遏制的困倦或睡眠发作或(仅对于儿童)存在由于嗜睡导致的行为异常;
  • 患者的睡眠时间通常比该年龄段应有的短;
  • 缩短的睡眠持续三个月以上;
  • 患者通常由闹钟或他人唤醒,不经唤醒(如在周末或假期)通常会睡得更长;
  • 延长总睡眠时间会导致嗜睡症状的缓解;
  • 用其他原因不能更好地解释症状。

3. 睡眠-觉醒昼夜节律障碍(Circadian Rhythm Sleep-Wake Disorders)

睡眠-清醒昼夜节律障碍是由于内在的昼夜节律改变,或环境与个人睡眠-觉醒周期之间失调,导致出现慢性或复发性睡眠障碍。

当缺乏时间信息时,正常人昼夜节律系统(即所谓「生物钟」)的周期略长于 24 小时(成人约 24.2 小时,青少年约 24.3 小时),每日会根据授时因子(如日出日落导致的环境光暗循环)进行调整,进而与每日 24 小时保持一致。

内在的昼夜节律调节着许多机体生理系统,包括机体核心体温、皮质醇分泌和食欲;同时,它也驱使人们在白天的工作中保持清醒。

当内在的昼夜节律改变,或环境与个人睡眠-觉醒周期之间失调,即可导致嗜睡。睡眠-清醒昼夜节律障碍分为以下六种:

睡眠-觉醒时相延迟障碍(Delayed Sleep-Wake Phase Disorder):

这些患者的昼夜节律系统中,觉醒状态延后至深夜,患者通常到午夜或更晚才有睡意。早晨,昼夜节律系统还在驱动睡眠,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患者会在早晨继续睡眠,有时可睡到中午或更晚;当因上学或上班需要早起时,患者往往有起床困难,醒后也感觉不清醒。

睡眠-觉醒时相前移障碍(Advanced Sleep-Wake Phase Disorder):

这些患者的昼夜节律系统中,睡眠状态到来的时间前移,患者在晚上期望的睡眠时间之前很早就感到困倦,早晨早醒,醒后无法再睡个回笼觉。

这种时相前移在生理上随着年龄的增长可以发生,但病理性的时相前移的患者更多见。当患者强迫自己晚上保持清醒,以满足社交需求或进行学习、工作时,第二天仍然会早醒,从而导致睡眠时长不足,引发嗜睡。

不规则型睡眠-觉醒节律障碍(Irregular Sleep-Wake Rhythm Disorder):

昼夜节律系统不能维持正常的睡眠-觉醒周期,导致 24 小时内会有多段短时间的睡眠。本病在儿童中通常与发育障碍相关,在成人中则与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和亨廷顿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相关。

非 24 小时型睡眠-觉醒节律障碍(Non-24-Hour Sleep-Wake Rhythm Disorder):

这些患者的昼夜节律系统自由运转,通常长于 24 小时。非 24 小时型睡眠-觉醒节律障碍可导致昼夜节律系统在夜间积极驱动觉醒或在白天积极驱动睡眠,从而导致患者失眠或嗜睡。

随着昼夜节律计时系统继续自由运转,患者可能会最终出现睡眠-觉醒周期的适当校准,从而使症状暂时缓解;或者,患者可能晚上会睡得越来越迟。

轮班工作障碍(Shift Work Disorder):

轮班工作者在轮到夜班时,常试图在白天睡觉,但此时其内在昼夜节律会驱动其清醒。这种矛盾会导致睡眠不足,进而导致其在觉醒期间嗜睡。

时差障碍(Jet Lag Disorder):

在跨时区旅行后出现。由于总睡眠时间减少和昼夜节律失调,患者可出现白天过度嗜睡。这些症状可能持续存在,直到昼夜节律系统适应目的地的环境光暗循环。

根据第三版《国际睡眠障碍分类》(ICSD-3),所有昼夜节律性睡眠-觉醒障碍的确诊都必须具备以下三项:

  • 睡眠-觉醒模式紊乱,且被认为是由昼夜节律系统偏差或失调造成;
  • 患者存在失眠和过度嗜睡;
  • 某一重要功能领域(如工作、学习、社交、健康)表现欠佳。

具体的类型根据病史、睡眠日记(由患者记录每天的睡眠情况及相关参数)或体动记录来明确。

4. 睡眠相关运动障碍(Sleep Related Movement Disorders)

睡眠相关运动障碍主要表现为干扰睡眠的简单、刻板动作,患者可能意识到这些动作,也可能意识不到。在第三版《国际睡眠障碍分类》(ICSD-3)中,被分为 9 类。其中,周期性肢体运动障碍(Periodic Limb Movement Disorder)以嗜睡为显著表现。

依据成人每小时睡眠有 15 次以上周期性肢体运动(儿童为 5 次以上),导致睡眠障碍或者精神、躯体、社会、职业、教育或行为方面的损害,且不能由其他疾病所解释,可诊断周期性肢体运动障碍。

其他睡眠相关运动障碍,如不安腿综合征(Restless Legs Syndrome)、睡眠相关的磨牙症(Sleep Related Bruxism)等,也可导致睡眠中断,影响睡眠质量,进而导致患者表现出嗜睡。

附加说明

在国内人民卫生出版社第 3 版《精神病学》中,将睡眠障碍分为嗜睡症、睡眠-觉醒节律障碍、睡行症、失眠症、夜惊、梦魇等类型,与嗜睡症状相关的是嗜睡症与睡眠-觉醒节律障碍。

其中,嗜睡症被分为发作性睡病与特发性嗜睡症两类。与本专题按国际 ICSD-3 分法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