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兰芳精神心理科主治医师
周晓波精神科主治医师
发布时间 2019年04月10日
最后修订时间 2023年08月10日
特发性过度嗜睡障碍也称特发性过度睡眠、特发性睡眠增多、特发性嗜睡症等,是过度嗜睡障碍的一种表现形式。
主要为在白天应该维持清醒的时段无法保持清醒和警觉,出现难以自控的困倦甚至可能毫无征兆地突然入睡,给患者的生活、工作造成明显负面影响,甚至因此造成严重意外事故。
人群中特发性过度嗜睡障碍的具体发病率尚不详。平均起病年龄是 16.6~21.2 岁,女性多见。
特发性过度嗜睡的主要特征为:主诉白天过度嗜睡但无猝倒,也曾被称为「宿醉」式睡眠。
常伴有唤醒耗时明显过长、反复再次入睡、情绪易激惹、无意识行为和意识模糊状态。
常不易被闹钟唤醒,需要频繁使用特殊手段来促醒;
超过 30% 的患者自诉总睡眠时间超过 10 小时;
白天小睡的时间常超过 60 分钟,多数患者自觉醒后不解乏,该症状多比较隐匿,不易被察觉,发现时可能已经存在数周至数月。
可伴自主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症状,如头痛、直立性低血压等。
多导睡眠监测(PSG)和多次小睡潜伏期试验(MSLT)有助于病情判断。
特发性过度嗜睡患者也有可能在经历一些情绪困扰,在关注症状缓解的同时,别忘了好好照顾自己的情绪。
可以通过冥想、运动等生活方式的改变来改善情绪,也可以通过心理咨询帮助自己解决情绪困扰。
另外,家人的理解与关爱对患者情绪恢复也有很大帮助。
特发性过度嗜睡具体的发病因素目前尚不明确。一些病例可能由病毒性疾病引起;部分患者存在明显的家族聚集性,考虑可能与遗传也有一定的相关性。
当出现长时间小睡后不解乏、晨间或小睡后觉醒困难时,需要要考虑特发性过度嗜睡的可能。诊断特发性过度嗜睡障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诊断要求:
不一定。
特发性过度嗜睡障碍是排除性诊断,出现日间过度嗜睡在考虑特发性过度嗜睡之前,需要明确排除其他原因所导致的嗜睡可能,如躯体疾病、精神障碍、药物或毒品、睡眠时间不足、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慢性疲劳综合征、发作性睡病及其他过度嗜睡障碍等。
详细的病史资料、系统的睡眠评估、全面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夜间多导睡眠图(PSG)、多次小睡潜伏期试验(MSLT)都是诊断的重要依据,排除其他可能后,方考虑特发性过度嗜睡障碍。
有条件的地区首选睡眠专科门诊;没有睡眠专科且精神心理科、心身医学科等服务便利的地区选择精神心理科或心身医学科;特殊情况下,神经内科甚至内科也可考虑。
特发性过度嗜睡目前尚只能对症治疗,行为治疗无效;治疗的主要目标在于维持白天清醒。
大多数患者,白天睡眠过多的现象可持续存在;10%~25% 的患者会经历自我缓解;但大多数患者会随着药物治疗的进展,症状逐渐好转。
自愈很困难。
嗜睡有一个渐进的起病过程,逐渐进展到数周至数月。对于大多数个体来说,除非治疗,否则病程会变成持续的和稳定的。
在嗜睡确定得到良好控制之前,应避免参与因嗜睡可能导致危险或重大损失风险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驾驶交通工具、操作危险机器或精密仪器等。
由于病因及发病机制尚未明确,因此尚无法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