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 · 输液等于自杀吗?
最近一篇《输液=自杀 终于上央视了》的谣言文在微信疯传,其危言耸听的观点和论据想必唬住了不少人。笔者今天就要从专业角度来对其的荒唐言论进行一一批驳。
以下引文均来自谣言原文。
首先,「中国安全注射联盟」已经不在
据中国安全注射联盟统计,我国每年因不安全注射导致死亡的人数在 39 万以上。
当前有的村卫生所或医院为了骗钱,「凡病皆吊瓶」的现象非常严重。哪怕是牙痛、伤风感冒等小病,也要挂「吊瓶」。
专家调查发现,95% 以上的人不知道滥用输液及不安全注射的危害。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70% 以上的输液为不必要的输液。
原文中所说的「中国安全注射联盟」,早在 07 年就已经停止了运作。而图中的几组关键数据更是空穴来风,完全找不到出处。这种无法考证到出处的数据一概不能相信,就好像没有质检合格证的食品不能吃一样。
其二,这些概念你需要更了解
国内外医学专家呼吁:「医生在选择用药时,要遵循可以口服的不注射,可肌肉注射不静脉注射的原则」。如医生违背这一原则,滥用输液,会给病人造成不良后果,甚至危及生命。这是因为强行将药物和水往血液中灌输,要比口服药有更大的风险。临床发现「吊瓶」中加入的药物越多,其毒副作用就越大,而且微粒剧增。「吊瓶」中如合用七种药物,其毒副作用就会增加 50% 以上。
有些药物配合不当,进入血管可发生化学反应性沉淀。例如氨苄青霉素与去甲肾上腺素联用,可呈现棕色沉淀。有的医生常大量为病人输注维生素 C。其实连续大量输注维生素 C,可使病人出现中毒反应。滥打「吊瓶」的输液反应也很严重。
某科研单位统计:6 个医疗单位,一年之中就有 326 例输液反应,其中死亡 7 例。
1. 给药方式
口服、注射和输液都是给药的方式,是治疗的手段。区别在于不同的给药途径会影响药物的吸收和分布,从而达到不同的疗效。就好像黄瓜既可以吃也能敷在脸上美容一样,不同的使用方法决定了不同的效果。
如果不考虑疾病情况,一味地固守「可以口服的不注射」的所谓原则,不但不能缓解病痛,反而可能会加重病情。
比如硫酸镁这种药,口服的话会产生导泻和利胆的作用,而静脉注射给药则会产生镇静和降压的作用。如果一个本来需要注射硫酸镁的病人把药吃下去了,不仅不会降压反而会拉肚子拉个不停。
2. 配伍禁忌
至于药物配合不当,临床上的正确称呼为「配伍禁忌」,指的是不同的药混在一起产生反应而失去药效的现象,互相禁忌的药物是绝对不能配在一起的,这是所有的医务人员最基本的医学常识。
护士的职责之一就是检查核对医生开的药物是否有配伍禁忌,而有配伍禁忌药一开始在医嘱上就不会放到一起,又怎么会融合变成混浊沉淀输给病人呢?
3. 维生素 C 中毒反应
再则所谓的「维生素 C 中毒反应」,笔者只能说,抛开剂量谈结果都是耍流氓。饭吃多了还要撑死呢。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疗效全在剂量的掌控。难道以治病救人为本职的医生,会连一种药最起码的安全剂量都不知道吗?如果明知道大剂量会出现中毒反应,这医生还给病人开方子,岂不是缺心眼儿吗?
其三,输液反应和「滥用」「零微粒」没关系
输液反应轻者头痛、低烧、药疹、心慌,重者高烧、寒颤、关节酸痛、烦躁、抽搐、休克甚至死亡,滥打「吊瓶」还可造成人体水、电解质平衡紊乱。任何质量好的注射剂都达不到理想的「零微粒」标准。
上文关于输液反应的症状描述并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将输液与「滥用」「零微粒」放在一起,偷换概念则是另外一回事。
「输液反应」主要分为四种:发热反应,心肺负荷过重反应,静脉炎,空气栓塞。
发热反应的原因有三种:药品质量不过关、对药液中某些成分过敏,或者是输液过程中感染了病菌。
首先,每个药品都是经过严格检验,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才在市场流通的。国家也在不断加强对药品的管理监控。所以,你使用的药品基本不存在这种质量问题,不过你非要去小弄堂,证件不全的小医馆去打吊瓶就另当别说了。
其次,药物过敏的问题,是可以发生在任何服药途径的。对于注射剂,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在输液前都会进行过敏试验,确认阴性之后才会使用。如果试验显示阳性,医生会给病人使用替代药物。有其他药物过敏史的,在就诊时应该提前告知医师。
最后,现在的各种输液器,针头都是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所有护士在考核操作的时候都会考核无菌操作,目的是最大程度上减小感染的可能。
心脏负荷过重反应与注射药物、滴注速度和病人身体状况有关,部分药物、老年人和心脏不好的病人输液的速度都不能过快,不然会对心脏造成过重的负担。每个病人的情况不一样,用药不一样,需要的滴速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护士才会告诉病人绝对不能随便调整补液的滴速。
至于静脉炎和空气栓塞,这两种反应发生率都很低,因为它们都可以通过严格的操作有效防治。静脉炎的发生是因为有的药液刺激性强,使静脉壁发生了炎症。所以临床上会将刺激性药液稀释之后缓慢注入。
而空气栓塞完全可以通过护士正确的操作避免,并且现在的输液器非常先进,已经可以过滤输液管中的小气泡。所以空气栓塞是所有输液反应中发生率最低的。
其四,用没有来源的数据藐视《中国药典》真的好吗?
北京某医院在对「吊瓶」检查中发现,在 1 毫升 20% 甘露醇药液中,可查出粒径 4~30 微米的微粒 598 个。在 1 毫升 50% 葡萄糖加入青霉素的药液中可检出粒径 2~16 微米的微粒 542 个。一毫升药液中含有这么多微粒,那 500 毫升药液中就会有 20 万个微粒。
根据 2005 年的《中国药典》规定:100 ml 及以上静脉注射液,除另有规定外,每 1 ml 中含 10μm 以上的微粒不得超过 25 粒,含 25μm 大小以上的微粒不可超过 3 粒。
可见一箱子补液的微粒总数,也没有吸一天雾霾吸入的微粒多。
而这篇文里 1 ml 甘露醇居然有 598 个微粒,这种夸张恐怖的不合格产品早在质检的时候就会被揪出来了,哪还等得到送进医院?捏造证据,混淆视听,耸人听闻。
综上,这篇文章的逻辑就是:如果走路可能会被车撞死,那么上街=自杀。
现在,你还相信输液等于自杀吗?
作者:团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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